过期产品更换管理(试行)办法

广东和德元茶业有限公司    公司公告    过期产品更换管理(试行)办法

一、目的与原则

为保障消费者获得安全、优质的产品,协助合作门店优化库存管理、降低经营损耗,公司建立本过期产品更换机制。本机制遵循公平、自愿、规范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和试行期限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直接或间接从我司购进产品并用于销售的合作门店(含经销商门店及其他终端门店)。自202651日起至2027430日止,试行期一年。

三、过期产品的界定

本办法所指“过期产品”,是指申请更换时已超过包装标示保质期的常规销售产品。公司赠品、非卖品、样品、已经拆封产品等不适用本办法。

四、更换规则

1. 抵扣金额计算

按过期产品原开单出货价的50%计算可抵扣金额。公司拥有定价解释权。

2. 新品或同产品更换

更换对象为“上市一个月内的新品”或与原过期产品相同的产品时,抵扣金额可100%抵减新订单金额。

即:新订单实际应付金额 = 新订单总额 - 抵扣金额(抵扣金额用完为止)。

3. 更换非热销产品

更换非热销产品时,抵扣金额最高可抵新订单金额的 50%

即:新订单总额 ≥ 抵扣金额 × 2,差额部分由合作门店支付。

4. 更换热销产品

用过期产品更换热销产品时,抵扣金额最高可抵新订单金额的20%

即:新订单总额 ≥ 抵扣金额 × 5,差额部分由合作门店支付。

5. 使用方式

抵扣金额可分多次下单使用,不设找零,不得兑换现金。

6. 产品分类定义

热销产品:指上品、喜茶、福禄寿、黄罐水仙、蜜兰香单枞。

非热销产品:指除上述热销产品以外的其他常规销售产品。

五、执行流程

1. 申报时间:每月28日为统一受理日。合作门店须在每月28日之前通过区域业务员向公司提报过期产品信息。

2. 核验与确认:公司对申报信息进行核验(必要时抽查实物),核验合格后,确认抵扣金额并发起更换流程,商户本人签名确认更换具体内容条件。

3. 回收与销毁:所有经确认回收的过期产品,门店应按公司要求移交或配合回收,由公司统一销毁处理,不再返还。

六、其他事项

1. 合作门店应自行做好产品进销存管理,本办法不替代门店日常库存管理责任。

2. 公司有权根据试行情况调整或终止本办法,调整内容将提前通知合作门店。

3. 本办法解释权归广东和德元茶业有限公司所有。

 

广东和德元茶业有限公司

202651

2026年5月1日 23:02